“赵燕君是另一位著名的律师,她善用自己在房地产和银行金融方面的经验,与各知名商业地产银行建立了牢固的关系。”

《亚太法律500强》

“赵燕君是宝贵资产。她以促进完成交易为目标,并以最有效的方式为您达成交易。她是我最喜欢的香港律师之一。”

《亚太法律500强》

“赵燕君知识渊博,反应灵活。赵律师平易近人,善于沟通,很有耐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亚太法律500强》

赵律师擅长向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或发起人/借款人(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私人投资者、开发商、公开上市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就债务融资提供法律意见,涉及有担保或无担保的银团贷款和夹层贷款等。

赵律师深谙银行、融资和香港房地产法律,专注于处理与香港和跨境(通常涉及中国内地、澳门、新加坡和英国)房地产交易有关的复杂房地产融资,其中涉及的房地产交易经常包括:

  • 通过买卖物业控股公司股份进行的房地产并购
  • 另类资产投资(合住居所、酒店改造、商务学生住宿、冷库、物流中心、迷你仓库、数据中心)
  • 绿色贷款和可持续发展关联贷款
  • 私人信贷
  • 合资
  • 通过土地拍卖收购新的土地
  • 土地交换
  • 项目开发(如港铁土地开发和强制售卖单位的重建)
  • 一般物业转易
  • 公司重组
  • 涉及中国内地房地产的在岸/离岸融资事宜(包括商业/住宅开发项目、酒店、仓库、收购融资及不良资产收购)

执业经验

赵律师曾
  • 向大华银行有限公司、三井住友银行、华侨银行及其他银团贷款人就其向ESR和华懋集团提供11.3亿美元的高级担保银团绿色贷款提供法律意见。这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大额首笔同类绿色贷款,用于支持香港近20年来最大规模、最先进的冷藏和物流设施的开发;该冷藏和物流设施为同类首创,融入了先进的绿色环保技术(媒体报道:《南华早报》、彭博、《商法》)。贷款文件嵌入了“混合分贷分批次”结构框架,以适应部分发起人担保安排,并纳入了专门定制的基础设施建设条款、里程碑契约、账户和现金控制管理、财务契约和业务灵活性,以支持这一开创性的物流发展项目。该交易被《亚洲法律杂志》香港法律大奖评为“2024年年度最佳融资交易”及被《商法》评为“2023年年度最佳交易”。

  • 向Crédit Agricole、三井住友银行、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及其他银团贷款人就16亿港币(2.05亿美元)的可持续发展关联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该融资将为工业冷库改建为整体高科技数据中心的项目提供资金。赵律师的团队提供了创新的法律解决方案,为将棕地上的现有工业资产改建为符合可持续发展关联贷款原则和ESG法规的数据中心的融资奠定了市场标准。在ESR与中电签署关于香港及大湾区未来数据中心和物流中心绿色计划的2022年绿色计划备忘录后,该项目得到了中电的支持,其设计信息技术电力负荷为21.3兆瓦。在施工阶段,棕地现场将采用电气化,施工现场不再使用柴油发电机。
  • 向基汇资本就获得由中国浙商银行和永丰银行(作为受托牵头安排人、贷款人和绿色贷款协调人)发放的7,100万美元离岸贷款和7.16亿人民币在岸贷款绿色贷款额度提供法律意见。相关贷款用于为收购中国杭州一幢获得LEED金级认证的超高层地标写字楼提供再融资。这些贷款支持基汇资本持续努力实施其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提高环境绩效并为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贡献。赵律师团队担任发起人的法律顾问,就绿色贷款的结构和贷款文件的起草提供法律服务。
  • 向一个贷款银团就以105亿港币收购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并将其重建为包含甲级商厦的综合建筑的相应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这是2021年香港最大规模的单栋房地产收购交易之一,该项目在2022年《亚洲法律杂志》香港法律大奖评选中入围“年度最佳融资交易”类别的候选名单。
  • 向一个银团就147.5亿港币的高级担保定期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该笔融资将被一个由基汇资本牵头的财团用于从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收购17座香港购物中心;还代表该银团处理该项目的再融资事宜。另向某银团就另一笔91.69亿港币的高级担保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该笔融资将被另一个由基汇资本牵头的财团用于从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收购另外12座香港购物中心并对其进行装修。这两笔收购的总价分别约为230亿港币和120.1亿港币,属于香港规模最大的同类型交易之列。
  • 担任一个银团的牵头香港法律顾问,就2.9亿美元、带有弹性增减条款(accordion,即旨在增加承诺额度的绿鞋期权)的离岸高级担保银团定期贷款融资和5.9亿人民币的在岸高级担保银团定期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这些贷款将用于中国多个城市的多个高价值物流中心和仓库的投资组合再融资,而这些物流中心和仓库是由一家全球性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收购和拥有的。
  • 向一个银团就授予香港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HSH Financial Services Limited的6.75亿英镑绿色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该笔贷款由上市母公司担保,用于伦敦半岛酒店及伦敦半岛公寓项目建造和运营成本的再融资。伦敦半岛酒店及公寓项目坐拥海德公园角(Hyde Park Corner)及威灵顿拱门(Wellington Arch)的优美景观,设有190间酒店客房以及25间使用半岛品牌的豪华公寓单位。该项目建成后,料将为伦敦顶级豪华酒店和公寓市场设立品质和服务的新标准。该笔绿色贷款符合亚太贷款市场协会(APLMA)、贷款市场协会(LMA)和银团贷款与交易协会(LSTA)联合发布的《绿色贷款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指南》。
  • 向一个银团就83.3亿港币的高级担保融资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对香港两座甲级写字楼的收购。此次融资采用了复杂的收购后重组期权,涵盖项目层面(将分层业权分拆至不同的离岸控股公司)和发起人层面(涉及发起人之间的股份转让认沽/认购期权,以及中间控股公司股份共同投资转让期权,用于在贷款期内向共同投资者的投资出售)。
  • 担任一个银团的牵头香港法律顾问,就19亿港币和9.5亿人民币的在岸/离岸担保定期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北京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此次融资涵盖涉及香港和中国内地的跨境贷款、担保及抵押品(内保外贷),在岸贷款人和离岸贷款人之间还订立了债权人间协议。
  • 向招银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受托牵头安排行)就一系列过桥贷款提供法律意见,涉及中国某企业集团在香港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前的企业重组和银团融资。
  • 向一个银团就担保定期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该笔融资将被一个由丰泰地产投资牵头的合资公司用于以33.8亿港币从会德丰地产收购香港将军澳的三座购物中心(Capri Place、Savannah Place和Monterey Place)并对其进行装修。
  • 担任发起人的法律顾问,就中国光大银行授予太平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一家全资子公司的夹层贷款提供法律意见。该笔融资将被集团内的公司用于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 向一个银团就一笔高级担保贷款提供法律意见。该笔融资将被一家领先的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用于从太古地产收购香港英皇道625号的写字楼。
  • 向澳门某商业银行就抵押贷款再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涉及香港中央商务区高级商厦中环中心多个楼层的相关贷款。
  • 向商业银行就多项同时进行的收购融资提供法律意见,涉及《香港公司条例》下的财务资助(来自香港目标公司的抵押及其他担保)和作为财务资助例外的清洗交易程序。
  • 向一个贷款银团就29亿港币的定期贷款提供法律意见。该融资将用于香港沙田市地段601号的住宅开发项目。该项目由宏安地产有限公司和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牵头的财团开发。
  • 向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就授予4.8亿美元有担保贷款用于通过收购酒店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方式收购香港洲际酒店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个贷款银团就贷款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该融资将用于在澳门开发一个大型酒店项目。
  • 向多家银行就涉及第一阶段过桥贷款的各项物业开发贷款提供法律意见,贷款将被开发商用于以投标或换地的方式从香港政府收购新地块(或从港铁收购土地使用权);接着又就涉及第二阶段定期贷款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贷款将用于地价再融资以及支付项目开发和建设费用。
    赵律师还曾:
  • 担任一个银团的牵头香港法律顾问,就2.015亿美元的离岸担保定期贷款提供法律意见;同时担任一个在岸银团的牵头香港法律顾问,就3.38亿人民币的在岸担保定期贷款提供法律意见。这些融资将被一家领先的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用于以收购新加坡控股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方式收购上海的一座甲级写字楼,并用于项目开发支出。此次融资涵盖涉及香港、新加坡和中国内地的跨境贷款、担保及抵押品,在岸贷款人和离岸贷款人之间还订立了债权人间协议。
  • 担任贷款人的法律顾问,就43.85亿港币的定期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涉及香港黄竹坑的一个港铁住宅开发项目。该项目由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和一家中国开发商成立的合资公司拥有。
  • 担任贷款人的法律顾问,就授予中国平安离岸实体的某些美元可转让循环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向中国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申报。
  • 担任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发起人)的香港法律顾问,就某投资银行授予的英镑定期贷款提供法律意见。该笔融资将被发起人用于收购伦敦的一座商厦。
  • 担任贷款人的法律顾问,就11.98亿港币的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该融资将被资本策略地产有限公司和丰泰地产投资(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用于收购香港山顶道8、10及12号多座高价值的独立屋和低层住宅物业。还向贷款人就某些公司和物业控股结构重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一个离岸银团的牵头香港法律顾问,就13.21亿人民币的离岸担保定期贷款提供法律意见;同时担任一个在岸银团的牵头香港法律顾问,就2亿人民币的在岸担保定期贷款提供法律意见。这些融资将被一个私人投资者集团用于以收购投资控股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方式收购广州东站附近的一座购物中心。此次融资涵盖涉及香港和中国内地的跨境贷款、担保及抵押品,在岸贷款人和离岸贷款人之间还订立了债权人间协议。

表彰

  • 新一代合伙人-房地产,香港 –《亚太法律500强》
  • 潜质律师-房地产(国际律师事务所)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
  • 律界精锐(国际)—《商法》法律精英榜
  • 值得推荐的律师-房地产 – 《法律界名人录》
  • 律师新星 – 《商法》
  • 亚洲“40名40岁以下”杰出律师 – 《亚洲法律杂志》

  • “赵燕君处理房地产融资的所有方面事宜,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著称。” – 《亚太法律500强》
  • “我们通常聘请赵燕君和黄耀新处理房地产融资事宜。他们处理交易时通常配备团队中最好的律师,反应迅速,总是非常可靠。” – 《亚太法律500强》
  • “赵律师非常乐于助人,而且亲力亲为。她也非常熟悉不同金融机构的需求,这绝对是一个优势。”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
  • “她可靠、经验丰富且高效。” –《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

执业资格

教育背景

  • 香港大学, 法学专业证书
  • 英国伦敦国王学院, 法学硕士 国际金融法
  • 英国诺丁汉大学, 法学学士 (荣誉)

执业资格

  • 香港

语言

  • 英文
  • 广东话
  • 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