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姚律师的执业重点是香港、中国内地以及澳门地区有关房地产及开发项目的法律事宜。他擅长处理房地产投资周期各阶段事宜,包括:

  • 收购
  • 融资
  • 并购
  • 合资企业
  • 处置

他还就亚太地区的酒店管理及其他相关协议的起草及谈判向酒店所有者及国际酒店运营商提供法律服务。

姚律师讲流利的英语、广东话及普通话。

姚律师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基汇资本、Schroders Capital、TPG Angelo Gordon、宏安地产和National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

执业经验

姚律师曾:
  • 向基汇资本的合资伙伴Schroders Capital 就以98.45亿港币收购太古城中心一期提供法律意见。太古城中心一期是一座21层楼的甲级写字楼,总建筑面积为628,785平方英尺,位于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号。
  • 向某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就以150亿港币收购买方实体恒力隆投资有限公司的49%(旨在再追加16%)股权提供法律意见,涉及其从太古地产有限公司收购香港鲗鱼涌太古城中心三期和四期的办公/商业/停车单位。
  • 向旭辉控股和宏安地产就以18.8亿港币收购香港北角英皇道101号和111号的两座商厦提供法律意见。英皇道101号是一座26层的商厦,原名为成报大厦,以17亿港币收购。英皇道111号是一座带有露天停车场的商厦,以1.8亿港币收购。
  • 代表TPG Angelo Gordon 和宏安地产以20亿港币收购拥有695房间的香港贝尔特及提供酒店营运法律意见。
  • 代表建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外国投资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就其以9.38亿美元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从香港洲际酒店(“酒店”)的原业主及管理公司洲际酒店及度假村集团(InterContinental Hotels & Resorts Group)手中收购该酒店提供法律服务。

  • 向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就其以58.5亿港币从会德丰地产手中收购One HarbourGate的部分物业提供法律服务。在One HarbourGate项目中,中国人寿保险共计购入西座写字楼、西座商厦、218个私家车车位以及11个摩托车位。此次收购的物业将作为中国人寿保险的海外投资业务总部。
  • 向两家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就以16.5亿港币出售位于香港观塘鸿图道73-75号建大工业大厦提供法律意见,交易采取出售离岸BVI公司的方式,该BVI公司通过一家香港公司持有该物业。
  • 向一家上市公司与一家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就以18.25亿港币收购香港宝云山山顶道8-12号物业提供法律意见,交易采取收购若干家中间持股离岸公司的方式,另外还向该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就设立合资公司以收购上述物业提供法律意见。
  • 向乐声电子(National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就其将位于大潭道45号的住宅重建地块的50%权益售予一家无关联的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旗下的特殊目的实体Malibu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提供法律意见。大潭道45号项目的协议土地成本约为15.82亿港币。
  • 向香港科技园公司就政府批地、科技园设立、租赁结构及其他房地产及管理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其他执业经验包括:
  • 协助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汇房地产基金”)就香港房屋委员会将辖下商场物业及停车场设施售予领汇房地产基金计划涉及的80余个不同物业业权取得相关批准。

表彰

  • 知名律师 – 房地产,香港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
  • 领先个人 – 房地产(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 -《钱伯斯大中华区》
  • 领先个人 – 房地产(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 -《钱伯斯亚太》
  • 知名律师 – 房地产 -《钱伯斯亚太》

执业资格

教育背景

  • 曼彻斯特都会大学, LSF
  • 曼彻斯特都会大学, 法律专业共同试课程(CPE)
  • 香港中文大学, 社会科学学士

执业资格

  • 香港

语言

  • 英文
  • 广东话
  • 普通话

专业及社区参与

  • 香港律师会会员
  • 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会员(国际公证人)
  • 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会员(委托公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