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林子乐律师为不同类别的客户群担任辩护律师,当中包括董事、会计师和律师,并就专业责任索偿和纪律投诉进行辩护。客户也因他在香港的主要监管机构(包括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保险业监管局、廉政公署和财汇局)的调查中代表客户的经验而向他寻求协助。

林律师是孖士打网络事件应对小组的成员,他向公私营机构客户提供有关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意见。客户向林律师(作为网络安全顾问律师)寻求法律意见,以管理和应对复杂的网络事件,包括双重勒索勒索软件攻击、国家级攻击、电子邮件泄露、网络诈骗和内部人员在未经授权下使用和/或盗窃数据等问题。他在处理整个网络攻击生命周期方面经验丰富,包括协助进行赎金谈判及与执法单位联系。

林律师担任监察律师,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承保范围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涉及众多被告的法律程序中就保险索偿提供法律意见。他协助客户解读和驾驭保单项下的法律问题,包括医疗保单、专业责任和网络安全保单。林律师还就一般监管合规事宜向保险业客户提供法律意见。

林律师持有国际隐私专业人员协会(IAPP)颁发的ANSI认证信息隐私专业人员 / 欧洲(CIPP/E)证书。

在从事法律工作之前,林律师曾任职于一家跨国市场研究公司,向保险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服务业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执业经验

辩护和监管调查
  • 担任某法定机构主席的辩护律师,以剔除无律师代表的诉讼人提起的诉讼。
  • 在清算人提起的法律程序中代表审计师,相关公司的董事涉及有系统的欺诈交易。
  • 在贷款交易被指违反职责的诉讼中担任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
  • 就会计及财务汇报局(财汇局)展开的多项调查,在担任某家香港执业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代表的事项中提供支持,该等调查涉及我们客户为多家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进行的审计中被指作出审计违规行为。

  • 担任多家人寿保险公司的法律代表,以协助保险业监管局就无牌推荐人涉嫌进行受规管活动作出的监管调查。
  • 在担任某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前执行董事法律代表的事项中提供支持,以应对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作出的调查,调查涉及该董事在某些交易中被指违反受信责任和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责任以及涉嫌挪用公款。
  • 就证监会提起的法律程序,在担任某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前董事法律代表的事项中提供支持,该法律程序指该董事涉嫌对股东作出亏空、渎职行为或不当行为,以及该公司在上一份年报中作出虚假或误导性披露。
  • 向某家跨国保险公司就其协助廉政公署展开的调查提供法律意见,该调查涉及若干服务提供商提交的可疑发票。
  • 代表一个购物中心处理劳工处就《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509章)所列罪行提出的检控。
  • 在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多项纪律处分程序中作为辩护律师代表注册社会工作者。
  • 向客户就涉及残疾歧视指控的投诉进行辩护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应对平等机会委员会的调查。
保险范围
  • 在香港监管机构向某上市公司多名前董事提起的法律程序中担任监察律师,该法律程序与以往交易所作出的披露相关。
  • 在清盘人向某家上市公司前董事提起的诉讼中担任监察律师,该诉讼涉及多项在中国内地进行的交易和失败的房地产项目。
  • 向某家香港保险公司就医疗保单承保范围所引起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家国际承保公司就一份责任保单项下的承保范围的争议提供法律意见,该争议涉及某个协会产生的危机管理费。
  • 向某个国际工程和建筑解决方案提供商就其网络保单的承保范围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家云计算公司就其因建筑物某个冷却塔故障而遭受损失,向其专业弥偿保险公司追讨损失的策略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个专业弥偿计划的管理人就被告人律师被指违反信托、违约和疏忽等各种索偿的弥偿范围提供法律意见。
保险监管与合规
  • 向香港某家保险公司就其某离岸实体的拟议业务模式于《保险条例》(第41章)下的授权规定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家航空公司就其拟为客户提供附加服务可能引起的潜在保险监管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向香港某家保险公司的高管就《保险条例》(第41章)中的“适当人选”准则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家跨国保险公司就其向特选客户群提供保单贷款所涉及的监管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家跨国保险公司就日本《保险业法》第186条施加的限制所涉及的监管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就其在香港处理保险申请的承保指南相关部分的更新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家航空公司就一项拟议安排涉及的监管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该项安排旨在推广某家保险公司在中国提供的某些旅游保险。
网络安全与网络事件响应

担任以下各方的网络安全顾问律师:

  • 代表某国际非营利组织,以应对其遭受勒索软件攻击,该事故导致伺服器和电脑被加密及数据泄露。
  • 代表某一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应对其某个服务帐户的商业电子邮件泄露事件。
  • 代表某家医院,以应对其遭受Lockbit勒索软件攻击,该事故导致客户的共享文件夹和其他系统中的档案被加密。
  • 代表某家制药厂,以应对其遭受RansomHouse / Mario Ransomware勒索软件攻击,该事故导致客户的关键服务器被加密和数据泄露。
  • 代表香港某家建筑材料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应对该供应商其中一家控股公司遭受Black Basta双重勒索勒索软件的攻击。
  • 代表香港某个半官方机构,以应对双重勒索勒索软件的攻击。
  • 代表某家海洋船只管理公司,以应对双重勒索勒索软件的攻击。
  • 向某家跨国保险公司就网络安全漏洞引起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该漏洞与Progress Software公司的MOVEit传送软件的弱点相关。
  • 代表某家全球酒店集团处理高级持续性威胁(APT)行为者实施的网络攻击事宜,该攻击涉及客户在全球各地财产的个人资料潜在外泄的问题。

提供法律意见:

  • 就渗透测试软件、监控软件或双重用途软件之销售,向软件开发商提供香港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限制的法律意见。
  • 向中美洲某制造商就应对电子邮件诈骗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追回已转帐至诈欺者帐户的资金(包括申请披露令和禁制令)。*
  • 向某个总部位于欧洲的冶金业设备供应商就涉嫌未经授权下载和滥用中国大陆商业机密进行的内部调查提供法律意见。*
数据保护

提供法律意见:

  • 向亚洲某大型保险公司就更新其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以配合潜在的个人资料跨境移转提供法律意见。
  • 向香港某抵押物业的接管人就传输持牌人的个人数据作为买卖交易之一部分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编制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 向某家上市的跨国体育和运动生活类产品制造商就中国大陆《网络安全法》(CSL)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该公司采用中国大陆境外人力资源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的影响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个法国学习管理系统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域外影响及该法如何影响其商业模式提供法律意见,尤其是有关于其在中国大陆的客户的雇员数据本地化和个人信息跨境传输的要求。*
  • 向某个瑞士金融机构就评估其将客户的匿名个人数据存储和传输到位于瑞士的云存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个瑞士奢侈手表制造商就识别香港的电子归档监管框架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个德国汽车制造商就审议适用于可能实施的人力资源云解决方案的相关数据保护法律和法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家瑞士投资银行和金融服务公司就迁移和保留归档信息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家阿联酋银行就编制数据保护监管图提供法律意见,该监管图概述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PDPO)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项下的要求。*

*加入孖士打(Mayer Brown)之前获取的经验。

 

执业资格

教育背景

  • 香港中文大学, 法学专业证书
  • 香港中文大学, 法律博士
  • 巴斯大学, 学士, 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