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梁可儿擅长就境内和跨境并购、收购和处置、合资企业、企业重组和一般商业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尤其侧重于房地产行业。她还就房地产相关诉讼(包括强制售卖申请、逆权侵占索赔、建筑物上诉和司法复核)及再开发项目提供法律意见。梁律师也就酒店管理协议及住宅协议的起草及谈判向酒店业主及运营商提供法律意见,经验丰富。

梁律师服务的客户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人、房地产发展商、企业、个人和法定团体。

执业经验

私募股权和商业交易

梁律师曾:

  • 向某投资管理人就其成立合资企业以28.5亿港币收购香港一个数据中心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发展商就以35亿人民币收购上海某商业地产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发展商就其成立合资企业用于香港一个住宅及商业综合发展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投资管理人就其成立合资企业及收购上海一处商业物业提供法律意见。
  • 向某发展商就以23.75亿港币出售其在香港一处商业地产50%的权益提供法律意见。
  • 向基汇资本牵头的财团就从领展收购香港多家购物中心提供法律意见。
  • 向李锦记集团和万科集团成立的合资公司就从瑞安房地产收购上海新天地企业天地3号楼提供法律意见。
  • 向一家主要的发展商就其大型综合体开发项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法律意见,该项目由零售、商业、办公和酒店等物业组成。

房地产相关诉讼

  • 成功代理多家发展商根据《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就多座建筑申请强制售卖令,包括:
    • 荔安里3号和5号及朝光街21、22、23、24号时利楼,底价2.54亿港币,2023年9月;
    • 鸭脷洲大街21号和23号及平澜街5B号花洲大楼,底价1.37亿港币,2023年9月;
    • 新市街37及39号南德大楼,底价1.06亿港币,2022年12月;
    • 皇都戏院大厦,底价47.76亿港币,2020年8月(这是当时根据该条例作出的所有强制售卖令中最高的底价);及
    • 宝华大厦及晏顿街2、4、6、8、10及12号及兰杜街5、7、9及11号的其他低层楼宇,底价20.55亿港币,2017年11月。
  • 针对建筑事务监督不批准位于香港湾仔某综合体开发项目的建筑计划向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提出上诉,上诉得直。

酒店及休闲

  • 向酒店业主及运营商就酒店管理协议及住宅协议的起草及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所涉品牌包括凯撒皇宫、香港万怡酒店、四季酒店、朱美拉、Ozo及丽晶酒店。
  • 向多家酒店运营商就其酒店管理协议、住宅管理协议及其他协议的全球范本提供法律意见。

执业资格

教育背景

  • 香港大学,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Law)

执业资格

  • 香港

语言

  • 英文
  • 广东话
  • 普通话